工伤保险征缴稽核
事项编码 | 61080100028GF00201 | 办件类型 | 承诺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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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主体 | 工伤保险 | 权力来源 | 法定本级行使 |
咨询电话 | 0912-2330491 | 监督电话 | 0912-8187611 |
承诺期限 | 受理后60个工作日 | 法定时限 | 无 |
办公地址 | 榆林市市民大厦 | ||
办公时间 | 周一至周五 上午8:30—11:30 下午14:00—18:30( 法定节假日除外) |
申请条件
无
设定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章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办理。 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数量限制
不收费
收费标准及依据
不收费
申请材料
材料名称 | 材料来源 | 材料要求 | 下载样表 | 下载空表 | 填报须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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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 | 申请人自备 | 纸质版 | 自行出具 | ||
劳动关系证明材料 | 申请人自备 | 纸质版 | 自行出具 | ||
医疗机构诊断证明 | 申请人自备 | 纸质版 | 自行出具 | ||
单位出具的事故情况说明 | 申请人自备 | 纸质版 | 自行出具 | ||
工伤认定申请表 | 申请人自备 | 纸质版 | 下载 | 下载 | 部门出具 |
死亡的提供户口注销证明复印件和医学死亡证明,抢救需提供抢救病例 | 申请人自备 | 纸质版 | 自行出具 | ||
交通事故的需提供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 | 申请人自备 | 纸质版 | 自行出具 | ||
上下班的需提供上下班时间表和上下班路线图 | 申请人自备 | 纸质版 | 自行出具 | ||
暴力伤害的需提供暴力伤害证明 | 申请人自备 | 纸质版 | 自行出具 | ||
因公外出的需提供派工证明 | 申请人自备 | 纸质版 | 自行出具 | ||
职业病需提供诊断机构的诊断证明书 | 申请人自备 | 纸质版 | 自行出具 | ||
参加比赛的需提供组织比赛文件和参赛人员名单 | 申请人自备 | 纸质版 | 自行出具 | ||
气体中毒的需提供病例 | 申请人自备 | 纸质版 | 自行出具 |
材料提交说明
无
特殊环节
环节名称 | 所需时限 | 法定依据 | 是否收费 | 收费依据 | 是否计算在法定办结时限内 |
办理流程
材料模板请在"申请材料"中单独下载打印